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等,会议定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4:00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上海莱士 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及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不
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 398 号南郊宾馆。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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