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下午 2 点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
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卜祥瑞先生、陈岩女士均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202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全 文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598,918,658.26元(母公司报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59,891,865.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82,303,602.44元,减去2025年度已宣告(含未支付)现金股利317,875,597.84元,2025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03,454,797.03元(母公司报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3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扣除公司目前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69,081,952股测算,本次预计将派发现金分红216,773,795.21元,占本年度扣除法定盈余公积的母公司净利润的15.06%,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75%。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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