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国府审字(2026)第 01050025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审计报告 1-5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6-7
合并利润表 8
合并现金流量表 9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0-11
资产负债表 12-13
利润表 14
现金流量表 15
股东权益变动表 16-17
财务报表附注 18-123
财务报表附注补充资料 123-125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 9 号院 5 号楼
华瑞大厦九层 邮编 100016
电话 +86 10 64790905
审 计 报 告
国府审字(2026)第 01050025 号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大智胜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川大
智胜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川大智胜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2025 年度,川大智胜公司营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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