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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1 18:53:01 股吧网页版
泰和新材: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2


临时公告:2026-037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7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31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的高级管理人员
顾裕梅女士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78,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会计师顾裕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持有无限售股份
股东名称 职务

(股) 比例 数量(股)

顾裕梅 总会计师 315,000 0.04% 78,750

二、本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临时公告:2026-037

4、减持数量及比例:顾裕梅女士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8,750 股(如果可出售数量减少,以减少后的可出售数量为准),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裕梅女士没有关于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高管顾裕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临时公告:2026-037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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