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永峰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自担任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我具备财务相关领域的专业资格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和经验优势。个人履历情况如下:
程永峰,1968 年出生,汉族,硕士,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山东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018 年 12月起任职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2020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向公司提交有关独立性的自查报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5 年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的核心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获取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日常履职中,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电话沟通、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会 4 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会前依据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对各项议案进行深入研读分析,主动与公司沟通核实关键问题;会议期间,认真聆听各项汇报,主动参与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积极发言,提出合理化建议。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对报告期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 年,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表
应参加董事 现场参加董 通讯方式参加 委 托出 席董 缺 席 董 事 列席股东
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7 次 2 次 5 次 0 次 0 次 4 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作为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会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会 应参加会议 实 际 参 加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4 次 4 次 7 次 7 次 4 次 4 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召集并参加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程,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收购烟台泰达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通过深入了解及审查交易的定价依据、评估审计情况,与公司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除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未行使其他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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