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5年4月1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顾建平: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党委委员、经济学系主任、苏南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现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经济学教授、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4月1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4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4 0 0 否 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5年任职期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但本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设置是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讨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但本人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经营目标与其他两位委员进行了充分的谈论与研究,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但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按照准则要求,与其他两位委员研究讨论了董事及高管的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相关内容,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1次会议,实际出席了1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独立董事相关沟通会及专门会议,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各个季度的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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