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兆新股
份”)于 2026 年 5 月 6 日与参股公司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锦
泰”或“目标公司”)的股东青海聚锂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聚锂”)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就涉及目标公司经营发展、管理决策及人员任命等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约定与兆新股份保持一致行动。
2、本次一致行动安排系基于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股东青海聚锂合作意愿达成的治理层面安排,旨在提升目标公司决策效率、完善治理结构。公司在目标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15.7297%)不发生变化,不涉及现金对价或股权投资的增加,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一致行动安排,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后续标的矿产资源整合、证券化推进及生产经营、渠道分销协同等事项的主导优势。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分别与青海锦泰其他部分股东青海富康矿业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世文、西藏富融康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青海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公司与一致行动人合计可支配目标公司 51.6204%的表决权。公司本次与青海聚锂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与青海锦泰其他部分股东合计可支配目标公司 63.4829%的表决权,超过半数。《一致行动协议》对部分经营决策进行了限制,公司无法单方主导目标公司的相关活动;此外,近期目标公司的债转股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公司获得的表决权比例存在进一步变动的可能性。会计上公司对目标公司按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一、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参股公司青海锦泰治理结构,提升其股东会、董事会决策效率,
保障青海锦泰稳定运营,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6 日与青海锦泰的股东青海聚锂签
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如下:
《一致行动协议》
甲方:青海聚锂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
目标公司: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
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0815XU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 栋 B3401
法定代表人:刘公直
(二)青海聚锂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2MADH440P3K
住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双拥路 1 号柴达木(国家级)循环促进中心西副楼 205 室
法定代表人:张启勇
与本公司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青海聚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0710559116R
住所: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冷湖镇巴仑马海湖区西侧
法定代表人:李宁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原即为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改变公司对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目标公司仍为本
公司参股公司。
四、本次一致行动安排前后股权情况
(一)本次一致行动安排前公司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情况
本公司原通过司法执行程序以股抵债方式取得目标公司 15%股权,对应认缴
出资额 3,036.6421 万元;后经各方陆续增资,自 2026 年 3 月 31 日起,本公司直
接持有目标公司 15.7297%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3,873.6993 万元),为目标
公司参股股东,对目标公司不构成控制,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上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二)本次一致行动安排后目标公司股权及表决权结构
自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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