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1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下午 14: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公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条件和要求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为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以及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
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竞价实施时,上市公司发出的《认购邀请函》中将要求认购对象作出承诺:参与竞价的合格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得主动谋求发行人的控制权。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会授权,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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