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新增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并新增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新增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并对现行《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修订并新增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股东大会未通过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除将第七章监事会章节删除外,其他涉及实质性修订的主要内容与《公司章程》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现有《公司章程》条文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文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现有《公司章程》条文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文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兆新能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兆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Shenzhen Sunrise 英文名称:ZETTA GROUP CO., LTD.
New Energy Co., Ltd.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95484.7822 万元。 199,394.4778 万元。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新增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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