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5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678.1347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35%,行权价格为 2.06 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 3 月 25 日至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
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4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5、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9,383.269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06 元/份。
6、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27.756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81 元/股。
7、2025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
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8、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45.817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06 元/份。
9、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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