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15:51:01 股吧网页版
利尔化学:关于拟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6-009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2、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组织形式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5年 12 月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117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68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78 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1,434 万元,
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中汇为 205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
年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彬文先生,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2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家。(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尹立红先生,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家。(3)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女士,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0 家。

2、诚信记录

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6 年年报审计费用保持 80 万元(其中:内控审计 15 万元,
财务报表审计 65 万元),与 2025 年保持一致。

(3)审计范围变化的定价规则

若审计年度内新增主体,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等情形,相关收费调整由公司与中汇协商确定,同步调整年报审计费用,调整的实际差额部分在下一年度的股东大会补充审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