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尔化学”)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发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双海先生:中国国籍,1971 年出生,博士,注册会计师。1993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历任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07 年至今,任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金融系副教授。现任利尔化学、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按要求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会,6 次董事会,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6 2 4 0 0
李双海 列席股东会次数
2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并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审慎进行表决。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对年度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10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等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各项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信息。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及关注深交所互动易上中小股东的提问等方式方法,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其中,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高度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并能客观公正的对待投资者,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入理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点,不断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尤其是深化了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强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的意识。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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