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2:35:03 股吧网页版
升达林业: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26-01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上一年度审计意见: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
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2 人,注册会计师 1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4 人。

四川华信 2025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4,506.8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4,506.86 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 10,297.78 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 38 家
上市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4,478.80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
险。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四川华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基越,202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2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付依林,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