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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08 20:28:41 股吧网页版
*ST德奥:关于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的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09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ST德奥 公告编号:2022-014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实施退市风险、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7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二”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5月2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开庭传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0)。公司在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后,对包括银行账户等在内的资产进行了自查,通过查

询了解到,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第(二)款的

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注:该项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3、由于公司 2017、2018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9]268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14.1.1 条、14.1.3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5 月 15 日起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况

1、公司股票可能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晚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 01 民

初 2011 号一审《民事判决书》文书,判决显示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情形,且判决公司及另外两家公司分别在 1,585,666,666.67 元范围内对被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分别在 7,978,551 元范围内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涉及公司可能承担的债务本金约为人民币

1,593,645,217.67 元,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1.68%,该事项对公司2021 年末净资产的影响程度目前尚无法确定,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若最终经审计的公司 2021 年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在披露公司 2021年度报告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股票可能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2022年2月7日,公司收到公司恢复上市保荐机构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发来的《关于终止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保荐的通知函》,联储证券不再为公司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并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关于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持续督导之协议书》“第一部分推荐恢复上市”的有关约定。具体情况请查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 年 2月 9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保荐机构终止恢复上市保荐通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2.6 规定“上市公

司应当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担任其恢复上市的保荐人”,因联储证券不再为公司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公司有可能存在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规定的符合恢复上市申请的情形,导致交易所审核不通过,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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