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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维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20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致同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审计进度,在审计报告初稿出具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5年度审计结论以及其他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清晰、及时。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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