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大东南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自 2025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
或“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与要求,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汤颖梅,1971 年 3 月出生,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管理学博士学位,
现为会计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在哈尔 滨审计事务所实习一年,其间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目前担任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会员、江苏省会计学会理事、江苏省保险学会理事、江苏省财政厅绩效 管理专家,同时为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会计系教师及江苏宿迁东吴村镇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5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2 次、股东会 1 次。本人积极出
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 大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其他董事充分讨论后,对所有议案均投赞 成票,未提出异议,也无反对或弃权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大东南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汤颖梅 2 1 1 0 0 否 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度,出席专门委员
会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汤颖梅 审计委员会 1 1 0 0
召集人
2.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情况
时间 会议届次 涉及事项 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10.30 披露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
员会第一次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未发生以下情形:未独立聘请 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开展审计、咨询或核查工作;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 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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