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0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6-018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倪国涛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00,317,4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11,982,472 股1的 42.1805%。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11,982,472 股的 0.0000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7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00,317,3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11,982,472股的 42.1804%。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267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193,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11,982,472 股的 0.589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859,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46%;反对 1,4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0%;弃权 3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358%;反对 1,4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486%;弃权 3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6%。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1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等权利,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计算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公司总股本数为 719,811,3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828,828 股,则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数总数为 711,982,472 股。
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9,276,1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3%;反对 1,015,900 股,占出席本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