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5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6-025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
时)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 10:00 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
楼七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19 日以书面及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倪国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华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办理人员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 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并且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公司工商 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新华 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陈船筑先生、邬海波先生、黄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声明:董事会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本议案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张会丽女士、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的现有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6-026、2026-027)、《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6-028、2026-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本议案需公司 2026 年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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