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新华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5-055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7 月 23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倪国涛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2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40,473,3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7,194,547 股1的 34.0038%。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72,3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7,194,547 股的 0.066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9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40,001,0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7,194,547股的 33.9371%。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87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2,333,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7,194,547 股的 1.7440%。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8,822,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33%;反对 1,59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4%;弃权 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68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110%;反对 1,59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535%;弃权 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4%。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1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等权利,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计算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数为 719,811,3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616,753 股,则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数总数为 707,194,547 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9,730,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2%;反对 7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