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新华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94.0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3元,共计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9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40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6.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18.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6,318.02
项目投入 B1 4,977.1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0.89
项目投入 C1 -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29
项目投入 D1=B1+C1 4,977.1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61.1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1,502.0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11,502.02
注: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募集资金项目已基本达到累计预期效益,公司在充分论证后拟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已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502.02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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