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 年度审计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
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人员规模、业务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四大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服务期间能够完全按照上市公司披露要求高质量地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同时帮助公司完善财务流程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改进。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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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建议公司续聘立信,由其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股东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1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就 2025 年的审计范围、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6 年 3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就 2025 年审计相关重要事项、内部控制审计执行情况、函证执行情况、独立性遵守方面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就审后财务报告、总体审计结论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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