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8:35:22 股吧网页版
建设工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宗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宋宗宇作为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宋宗宇,男,中国国籍,1968 年 7 月出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重庆大学管理学博士后。曾任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讲师,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重庆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宋宗宇 6 3 3 0 0 否 4

1.本人均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2025 年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2025 年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仔细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支持。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应出席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6

提名委员会 1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3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要求,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审议公司《关于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及聘任(解聘)建议的议案》《关于经理层成员2022-2024 任期绩效考评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 年度绩效合约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绩效年薪及中长期激励兑现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2027 年任期绩效合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报告期内审议了《关于<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非独立董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候选人资格、工作经验、学历等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持续关注,保证其报告期间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