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陈旭东作为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旭东,男,中国国籍,1963 年 12 月生,毕业于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云南
财经大学教授,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曾任云南财经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现任云南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监事,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负责人,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陈旭东 6 3 3 0 0 否 4
1.本人均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2025 年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2025 年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仔细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支持。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应出席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3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讨论并审议公司《关于<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 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恪尽职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同时,本人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予以细致审阅,确保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与义务得以充分履行。
2.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要求,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审议公司《关于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及聘任(解聘)建议的议案》《关于经理层成员2022-2024 任期绩效考评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 年度绩效合约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薪酬分配情况分析及 2025 年总额分解预示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等,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与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秉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予以认真审核,有关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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