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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23:41:03 股吧网页版
陕天然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年薪

第三章 绩效年薪

第四章 任期激励

第五章 特别奖励

第六章 福利保障

第七章 考核评价

第八章 止付追索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企业收入分配改革,规范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分配模式,按照经营管理权限、经营业绩及综合考核的相关规定确定。

(二)坚持效益效率导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效率紧密关联,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充分体现效益导向,实现效益增、薪酬增,效益降、薪酬降。

(三)坚持有效激励。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强化管理责任与经营业绩,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不参与其他薪酬分配,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在本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领导班子其他职务的,薪酬按所任职务确定,由年薪、任期激励和特别奖励构成,其中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取薪。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薪、任期激励和特别奖励构成,
其中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章 基本年薪

第五条 基本年薪是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
入,按照岗位薪酬表对应计算,结合权重调节系数确定。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原则上每年核定一
次。权重系数根据功能定位、经营效益、企业规模、员工收入水平、参与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基本年薪未确定前,暂按
上年度基本年薪预发,基本年薪核定后,由公司根据核定结果调整清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基本年薪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实际岗位任
职的基本收入,不与考核结果挂钩,按月支付。

第三章 绩效年薪

第九条 绩效年薪是指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综合考核
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依据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结合企业盈利或亏损的不同情形进行调节。

第十条 当年本企业在岗员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由公司根据经营业
绩考核等结果核定的薪酬标准,与本人履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分配
系数按其履职岗位确定,正职均为 1。副职的分配系数由公司依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在 0.5-0.9 之间确定,合理拉开差距,其中:副职分配系数为 0.9 的,不超过企业副职总数的30%。

第十三条 当年绩效年薪未确定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
效年薪在上年度绩效年薪的 60%以内,平均分摊到月预发。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后,调整清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
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任期激励

第十五条 任期激励是指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属任期综
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 30%以内确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激励=Σ任期内年薪×30%×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系数

其中: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系数,由公司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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