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秉祥
本人作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原则,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治理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领域,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审议,客观独立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秉祥,汉族,陕西宝鸡人,1964 年 11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
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 年 7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陕西钢厂教师。1996
年 4 月至今,历任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副院长,财务处处长等职。2019 年 6 月至今,历任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25年 8 月起,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常务理事,西安市会计学会副会长、陕西成本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
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现场出席 2 次,通讯参会 2 次)及股东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履职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推进、合规管理等情况,会前充分审阅议案材料,主动向相关部门了解议案细节,会上认真参与议案讨论,结合自身专业对讨论事项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异议事项。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
极参与,会前充分审阅会议资料,对审议事项的合规性、公允性进行独立研判,会上与其他独立董事及业务部门充分沟通,独立发表明确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保障公司决策合法合规。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组织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1—2023年任期激励兑现方案进行研究
讨论,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把好前置风险防控关;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进展汇报,督促其严格按照年度审计计划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审计覆盖面和审计质量符合监管要求与公司实际需要。年报审计期间,在审计入场前,与承办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度审计实施方案进行沟通,重点关注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以及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初步结果的汇报,并对目前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在审计结束后,对本次审计工作情况以及出具的审计结论等方面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讨论交流。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现场履职职责,全程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重大事项专题沟通会,通过实地考察、与经营层及相关业务人员深入交流等方式,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与合规治理状况。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波动及媒体舆情动态,立足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提出专业、审慎的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六)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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