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民
本人作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紧紧围绕“实质独立、权责清晰”的核心原则,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职业立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履职期间,本人深入调研了解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情况及发展动态,积极出席公司各类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作用,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杜民,汉族,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人,1972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
究生。1996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历任陕西法言律师事务所(原陕西第二
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9 年至今,任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2023 年 1 月至今,任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3 年7 月起,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6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公司全
部董事会(现场出席 6 次,通讯参会 5 次)和 5 次股东会,无授权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履职期内,本人主动深入了解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推进、合规管理等核心情况,全面、充分获取董事会决策所需各类信息,认真细致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就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点事项,与公司开展充分沟通并发表专业意见,积极参与董事会相关议案讨论,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始终以审慎负责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异议事项。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极参与,会前
充分审阅会议资料,基于对事项的全面了解,与其他独立董事深入研究讨论、充分交换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聚焦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审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组织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提名独立董事事项,认真核查提名人选的任职资质、专业能力及从业经验,确保提名流程合规,提名人选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参加 1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审计部门工作总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内控检查报告等事项深入研究讨论、独立审慎表决,督促内部审计部门规范履职,推动审计工作闭环管理。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持续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主动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对接,认真听取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既定审计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审计职责。年报审计期间,在审计入场前,与承办公司2025 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度审计实施方案进行沟通,重点关注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以及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初步结果的汇报,并对目前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在审计结束后,对本次审计工作情况以及出具的审计结论等方面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讨论交流。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各类重要活动,主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大事项专题沟通会等各类重要会议,全程认真参与会议研讨、审慎行使相关权利。同时,本人通过调研、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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