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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6 18:35:09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子公司北京网安11.29亿购房事宜,需明确核心问题:2016年用募集资金全额付款时,明知标的房产及土地已抵押却未设保护条款,是尽调失职还是决策有瑕疵?房产2018年被查封、开发商2019年破产,审计多年带强调事项段,公司称“跟进处置”却未披露责任人问责结果,是否回避追责?2022年《和解方案》(草案)无表决进展,执行异议之诉拟恢复审理,烦请说明推进节点、债权突破点及是否考虑刑事追责,请明确答复。
电科网安: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购买房产时,已核实确认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已经取得了相关抵押权人同意出售抵押房产的书面函件,随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不动产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网签登记。公司一直持续密切跟进并积极处置北京房产纠纷,对法院、破产管理人主导下的整体化解相关工作密切关注,并积极在破产案件及其他相关程序中主张权利,力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由于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众多,标的金额巨大,社会影响广,整体处置仍在积极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处置进展及时应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感谢您的关注。 (更新后)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0-21 11:45:1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相关问题请参考近期答复,感谢您的关注。 (已取消)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0-10 11: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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