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成立于2020年12月,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公楼一座9层910单元,首席合伙人为郑鲁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95人,注册会计师5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20人)。中名国成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49家分支机构。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5.0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7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0.89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名国成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规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名国成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名国成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名国成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名国成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名国成就审计计划、业务约定书、风险和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了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审计并提交报告。
(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出具初步意见及出具终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均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并对重要事项及可能对财务报告有潜在影响的主要会计估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和重要的会计政策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中名国成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中名国成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中名国成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名国成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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