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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2 18:54:22 股吧网页版
华明装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5〕047 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896,225,431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11,995,609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896,225,431 股扣除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11,995,609 股后的
884,229,8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公
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94,530,560.84 元=884,229,822 股×0.22 元/股。

2.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2.170553 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2170553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2170553 元/股=194,530,560.84 元÷896,225,431 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7 位,不四舍五入)。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170553 元/股。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拟以
公司总股本 896,225,431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即: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自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新增回购股份 11,995,609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1,995,609 股。根据“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96,225,431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股份 11,995,609 股后的 884,229,82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2.20 元(含
税)。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24 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96,225,431 股剔
除已回购股份 11,995,609 股后的股份数 884,229,8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2.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9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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