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2025 年 5 月 15 日,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王徐苗: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上海市原卢湾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上海市黄浦区(原卢湾区)商务委员会科长、政府公职律师,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上海翰鸿律师事务
所执行主任/管理合伙人;自 2025 年 5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 5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25 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对会议议案的投票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情况
加次数
王徐苗 5 2 3 0 0 对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均投同意票
2025 年,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王徐苗 3 3 0
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均按法定时限及时收到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的会议资料,并获得相关情况的介绍。在此基础上,本人认真阅读会议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按时出席每次会议。会议期间,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切实履行董事职责,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
(二)在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公司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2025 年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及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情况如下:
委员 成员情 提出的重
会名 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要意见和
称 建议
2025年5月16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 一致同意
日 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董 事 李青原、 2025年7月27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拟续聘
会 审 日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致同意
计 委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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