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4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
的公告
股东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前,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385.30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0000%。
2、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李卫国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1,660,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 过 3.00%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773,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886,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卫国先生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李卫国先生于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7日期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88.69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00%。
3、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持股比例由
19.0000%减少至18.000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的适用意见》规定,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4、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卫国、李兴国
住所 李卫国:长沙市雨花区小林子冲********
李兴国: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双阳南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7 日
李卫国先生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7 日期间(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
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 2,388.699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00%(其
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684.4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
权益变动过程 本比例 0.705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04.299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948%)。减持原因主要用于履行员
工持股计划兜底承诺和偿还质押借款。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卫国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持股比例由 19.0000% 减少至
18.0000%。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
营。
股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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