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5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6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扬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苏州银行扬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虹石(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石新材料”)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折合人民币 3,500 万元。
2、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荆门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汉口银行荆门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5,500 万元。
3、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雄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浦发银行雄安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技术公司”)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 万元。
4、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岳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兴业银行岳阳分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岳阳东方
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技术公司”)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5、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起步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济南起步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建行济南起步区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750 万元。
6、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8 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
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其中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壁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德爱威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孚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虹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华砂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青耕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天鼎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卧牛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炀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雨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广州东方雨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合子公司”)以其共有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财产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抵押合同》,联合子公司为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与广州东方雨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根据前述主合同约定,联合子公司名下项目在建工程在满足抵押条件后须追加为本合同项
下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
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联合子公司以其共有的在建工程为抵押财产分别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重新签署《抵押合同》,联合子公司为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与广州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前述担保主债权本金合计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清远博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博雨”)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出具承诺函,承诺为下属联合子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之间的债务提供一般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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