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四期)
二 O 一九年九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河南证监局辅导监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或“公司”)签
署了辅导协议,并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向贵局办理了辅导备案手续。国信证券现
将第四期(2019 年 7 月 18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
报如下:
一、辅导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提供机械设备后市场服务的工业服务型企业。公司主要服务内容为维修再制造、配件供应管理、综合保障及二手设备租售等综合性后市场服务,同时也为机械设备制造商提供流体连接件业务。
本次辅导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
资产 80,918.11 万元,净资产 41,892.82 万元。2019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515.49 万元,净利润 5,317.87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能够正常履行三会程序,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现有内控制度运行有效,公司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良好。
(三)本次辅导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本次辅导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发行债券或其他重大事项。
二、本阶段完成的主要辅导工作情况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18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
(二)辅导工作内容
1、尽职调查及制定辅导工作安排
本次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对公司开展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工作,重点了解了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企业发展规划及拟募资金的投资方向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国信证券制定了辅导工作计划和总体安排,指导辅导对象按照既定计划进行学习。
2、组织学习法律法规
国信证券辅导人员整理了《公司法》、《证券法》、《刑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与发行上市相关的证券知识和法规政策,辅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学习。
3、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国信证券辅导人员梳理了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财务会计相关的法规政策,辅导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学习,以进一步健全公司内控制度、加强内控意识。
(三)辅导方式
1、组织自学
本次辅导期内,国信证券辅导人员向辅导对象提供了自学材料并指导其自学,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刑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
2、现场尽职调查
本次辅导期内,国信证券辅导人员安排了专职人员现场办公,现场收集尽调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梳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方面的主要事项。
3、召开中介协调会
本次辅导期内,国信证券组织了中介协调会,就目前上市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四)辅导人员
国信证券本次参加辅导的人员有葛体武、刘凌云、李明克、张存涛、余东波、卢江伟、范超等人,其中葛体武具有担任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工作项目负责人的经验。辅导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五)接受辅导人员
1、速达股份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2、速达股份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持有速达股份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4、河南证监局及双方认为有必要参加辅导的其他人员。
(六)辅导效果
本次辅导期内,辅导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