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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4 18:32:42 股吧网页版
东方雨虹: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5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为扩大信息披露覆盖面,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决定增加《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增加后,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原章程第一百七十六条为“公司指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新章程修改为“公司指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中的一个或多个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本次修改后的《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事项将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届时,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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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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