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郭晞正式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以来,本人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尽责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本人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郭晞女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11 月就
职于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研发管理部,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1 月就职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2013 年 11 月起就职于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预拌砂浆分会,现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预拌砂浆分会秘书长,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贡献建材智慧,实现百年梦想,服务雄安建设”首席专家,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 3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3 3 0 0 否 0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没有列席。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的上述会议中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各项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分别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审查;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参加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审查。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本人同意该议案并对会议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该议案在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此外,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夯实履职基础,本人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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