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永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12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8,094,6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55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115,969,3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173%。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125,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3%。
(3)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06,8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990,2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 2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8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2,4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251%;反对 2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32%;弃权 8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16%。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986,5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5%;反对 22,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弃权 8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98,7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311%;反对 22,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3,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90%。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987,5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3%;反对 22,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 8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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