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专户存款利息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不包括后续预估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2 号),公司于 2024 年初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0,166,300 股,发行价格为 5.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5,848,13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787,735.85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1,060,394.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4]京会兴验字第 0002000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
次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1 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 20,972.72 17,600.00
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7,506.04
合计 28,972.72 25,106.04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含
手续费)为 18,132.83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7,424.14 万元(含现金管
理收益、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后续预估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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