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7:03:21 股吧网页版
川润股份: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永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10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8,785,2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98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115,980,7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196%。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0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0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84%。

(3)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1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0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518,4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4%;反对 14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2%;弃权 1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49,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256%;反对 14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36%;弃权 1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磊、刘岩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