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 2025 年 8 月起,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就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
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罗萍,女,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电子科技大学电路与系统专业博士研
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 年 4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电子科技大学机
械电子工程学院副教授;2001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别历任电子科技大学微
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现任川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电子科技大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出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
席董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罗萍 4 3 1 0 1
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或缺席情况。 任职期间,对各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提 出异议,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会,本人按照有关规定按 时出席上述股东会,无缺席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并对各项议案内容进行积极讨论,切实履行了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 提名委员会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内容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1 2025年08月04日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自任职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没有 依法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五)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活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的汇报,多次参加公 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与内审部门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 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等事项进行沟通,加强独立董事工作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 任职期间,我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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