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股份”或“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及持续督导机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川润股份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已
届满。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法规规定, 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3、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0 层
4、法定代表人:刘成
5、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唐云、盖甦
6、项目联系人:盖甦
7、联系电话:028-85534775
8、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否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002272.SZ
3、注册资本:48,487.73 万元
4、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 1 号
5、主要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北六路 85 号6、法定代表人:罗永忠
7、实际控制人:罗丽华、钟利钢
8、联系人:赵静
9、联系电话:028-61777787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1、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3 年 8 月 21 日
12、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4 年 3 月 4 日
13、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4、2025 年年报披露时间:2026 年 4 月 15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
1、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川润股份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取得注册批文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2、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发行人合规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相关制度;
(5)持续关注发行人对外担保、对外投资是否履行规定等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督导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8)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9)对发行人董事、时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10)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二) 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人、会计师、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尽职核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2、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三) 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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