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1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了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与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履职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作为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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