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张宏旺:男,中国国籍,1968 年 5 月出生,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 MBA,英
国特许公认注册会计师(ACCA)。历任赫伯罗特船务有限公司、斯派莎克工程有限公司、沃尔沃遍达中国、菲亚特克莱斯勒中国代表处、蔚然(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CFO,深圳宝能新能源汽车集团副总裁;现任江苏库仑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贝思远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的态度,本人出席了 12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不存
在缺席和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坚持审慎的原则,在会前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深入沟通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 加 股 东 会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投票情况 缺 席 出 席 股 东 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反对次数) 次数 次数
张宏旺 12 12 0 0 0 3
经本人认真核查,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相关会议决议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充分发挥专业判断与监督职能,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审议。本年度本人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作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相关会议 2 次,审议了对
外投资设立台湾子公司的战略背景、风险评估及合规性,同时对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内容质量及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分析,推动公司提升 ESG 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并重点审议了多项关联交易及重大事项,包括子公司及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对交易背景、定价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进行审慎判断;对拟以现金收购广东埃科思科技有限公司 95.6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就收购方案、估值合理性及标的资产质量进行了全面审查;此外还审议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等事项。
本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对审议的重大事项始终坚持独立性、客观性与审慎性原则,未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或投反对票,所有审议事项均依法合规、程序完备、信息披露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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