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光电”或“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水晶光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72,943,88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01 元,共计募集资金 2,249,999,995.89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949,999.95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216,049,995.94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433,909.33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13,616,086.6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0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21,361.61
项目投入 B1 225,812.3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327.70
项目投入 C1 879.2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29
项目投入 D1=B1+C1 226,691.6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329.9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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