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 年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苏公W[2026]E1095号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审 计 了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 公 司( 以下简称华昌化工)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 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16日出具了苏公W[2026]A38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华昌化工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华昌化工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 ,不 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华昌化工2025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华昌化工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昌化工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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