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莉)
本人作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现场检查、考察等形式,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莉,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05年6月至2006年8月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化工系,博士后研究;2006年8月至2013年9月任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副教授;2013年9月至今任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出席会议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数
6 3 3 0 0 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参与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本年度就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议。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审议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重点关注了内部审计方案,定期报告审计计划及会计师重点关注的问题,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关注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就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认为公司保持了较好的规范运作水平。本人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 15 天,公司为配合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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