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履职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决议情况
审议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2.关
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关于 一致通过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5.《关于计提2024年
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
2025年4月7日 产的议案》
通过对致同所的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认为
审议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致同所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
的报告 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
了各项审计任务。
公司的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
2025年04月14日 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
假记载及误导性陈述等的情况。同意将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编制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表符合《企业
2025年8月14日 审议2025年三季报中的财务信息 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前三季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11月28日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珊女士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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