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黎明)
作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黎明,男,中国国籍,1955 年出生,本科学历。1982 年 1 月至 2006
年 12 月,历任武汉高压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
主任、主任;200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武汉高压研究院电缆技术研究所
所长;2008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首席电缆专家;2015 年 9 月至2024
年 11 月,在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承担国网柔性直流电缆科研项目研究;2024 年5 月至今,任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电缆及连接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IEEE 高级会员。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会,本人均积极
参加,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型 次数 席次数 参与会议次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数 议
董事会 13 1 12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3 次提名委员会,本人是 2025 年 11
月 28 日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参加1 次审计委员会,3 次提名委员会,均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提出关于拟聘财务负责人的审查意见;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其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本人作为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时传递行业发展动态信息,并积极为公司未来远景、市场定位及行业分析等事项出谋划策。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未有无故缺席。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减资退出持有的电腾云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我利用自身长期从事电缆及电力设备行业运行技术研究的经验,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题讨论会的契机,多次到公司现场交流经营情况,重点对技术方向、产品战略定位、新产品研发方向提出建设性意见,得到公司经营团队重视。2025 年度,我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现场考察、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 个工作日,符合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审
计工作小组构成及人员独立性、关键审计内容等进行了沟通,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我积极利用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其诉求与建议,并在年度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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