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致同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于涛,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纪文凤,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娟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3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就独立性、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工作重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方面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确保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独立性。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