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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20:05:49 股吧网页版
万马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怀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傅怀全)

作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傅怀全,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南京审计大学会计专业、东南大学 EMBA、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9 年至 1997 年,任职于连云港(正德)面粉厂有限公司,曾任财务部部长;1997 年至 2001 年,任职于连云港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曾任所长;2001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曾任审计经理;2003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苏宁电器集团公司,曾任审计总监;2007 年至 2013 年,任职于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曾任审计总监;2013 年至 2019 年,任职于海亮集团,曾任董事局董事、集团副总裁、海亮股份监事会主席;曾任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秘书长;曾任浙江省内审协会上市公司分会会长。现任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实务专家”、中国内审协会理事;2021 年 1 月至今,兼任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媒控股,
000607)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至 2026 年 3 月,兼任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西子洁能,002534),2020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1 月,兼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本人均积极
参加,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型 次数 席次数 参与会议次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数 议

董事会 11 1 10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2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均未无故缺席。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就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其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根据其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合理。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未无故缺席。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减资退出持有的电腾云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以及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沟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听取相关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
的信息,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个工作日,符合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工作小组构成及人员独立性、关键审计内容等进行了沟通,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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