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汪峥嵘
作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期间坚持自身独立性,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自身履职的根本出发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董事会9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各项审议事项均严格履行相应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会议资料进行了全面研读,充分了解各项议案的背景情况与核心内容;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题,仔细听取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讨论交流,结合专业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在推动董事会依法履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审慎履行委员职责,依法发表专业意见并规范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内,本人共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全程亲自参会,无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及缺席会议情形。在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中,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题与事项,充分听取专项汇报,与委员会其他委员充分沟通、审慎研讨,形成一致意见后及时提请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各项工作职责。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审议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以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我认为上述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故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我与各委员经过独立审核、横向对比,认为公司已形成成熟且公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的履职资质和专业能力,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本年度履职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持续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保持高效顺畅沟通,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定期核查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内部审计规范、有序、有效运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财经论坛等渠道的投资者咨询与舆情动态,及时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与重点关注事项。在股东会期间,主动与中小投资者面对面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主动获取履职所需的各类资料与信息,真实、全面掌握公司发展状况,切实回应中小股东关切。
六、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累计现场履职时间达19天。履职期间,除现场出席公司会议外,时常与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公司高管进行交流,对企业文化建设、业务运行流程及潜在经营风险等逐项核查研判,并提出具备可操作性的优化改进建议,助力相关业务板块提质增效、规范运行。此外,本人持续跟踪宏观经济环境与行业发展趋势,密切关注外部舆情、市场变化及媒体报道等公司相关动态,充分结合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跟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落实执行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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